近年來,旅客進出境攜帶的行李物品種類、數(shù)量越來越多,情況越來越復雜,不少旅客在入境接受海關監(jiān)管過程中存在疑問。本文將為您介紹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關稅的相關常識。
根據(jù)我國《海關法》的規(guī)定,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,應當以自用、合理數(shù)量為限,并接受海關監(jiān)管。自用是指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為本人自用、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、出租牟利或收取帶工費等。合理數(shù)量是指海關根據(jù)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規(guī)定的正常數(shù)量。
簡言之,攜帶的物品自用和贈送親友是沒有問題的,但是代購是不行的。
對入境居民旅客攜帶的自用行李物品,總價值在人民幣5000元以內(nèi)(含5000元)的,能夠予以免稅放行。對入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的自用物品的免稅額度為2000元。(煙草制品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(guī)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(guī)定辦理。)
入境居民旅客攜帶價值超出人民幣5000元、非居民旅客攜帶價值超出2000元的個人物品,經(jīng)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,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物品征稅,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,全額征稅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超過“自用、合理數(shù)量”,那就不是“個人行李物品”了,需要按照“貨物”進行報關。例如,一個人帶了50支口紅,即使總價未超過5000,也有可能會被認為不是合理數(shù)量的自用物品而被征稅。
有朋友可能會有疑問,我自己背一個超過5000塊的包出境,戴個幾萬塊的表出境,回來是否要征稅?
實際上,我國海關有規(guī)定,居民旅客出境需復帶進境的單價超過5000元的照相機、攝像機、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,應在《申報單》相應欄目內(nèi)如實填報,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,選擇“申報通道”通行。
也就是說,大家如果攜帶了超過5000元價值的物品出境旅游、讀書等,最好是在出境時申報,避免入境時被課稅。
注意,旅客進出國境,其攜帶的行李物品應向海關申報。海關設立“申報”(紅色)和“無申報”(綠色)通道,進出境旅客應根據(jù)實際情況選走相應通道。不明白海關規(guī)定或不知如何選擇通道的旅客,應走“申報”通道通關。不論選擇何種通道,旅客攜帶的物品均有義務接受海關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