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(lián)邦移民部開始實施新的入籍修訂,為配合新措施,移民部的申請表格及指引亦已更新,對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亦有修訂,包括取消要求申請人提交"移民紙"(landing paper),移民部提醒申請人要使用新的表格及細閱已更新的申請指引,因為現(xiàn)時遞交的申請,會以新例為依歸。
聯(lián)邦移民部已實施新的入籍年限要求、放寬入籍考試年齡限制等修訂,很多已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都紛紛準備遞交申請。移民部并已更新申請表格及指引,新表格除由原本的8頁縮短成6頁外,移民部對申請人需要遞交的證明文件亦有修訂,并已取消要求申請人提交"移民紙"。
據(jù)移民部最新的入籍申請證明文件清單(CIT 0007)所列,成年申請人需要隨申請表附交的基本證明文件,包括居住日數(shù)計算器的列印本、過去五年的護照影印本、語言能力證明、附有名字、照片及出生日期的身分證明文件影印本、兩張合規(guī)格的照片,以及繳付630元申請費的證明,以往申請人必須繳交的"移民紙"則不必提交。
新修訂實施后,申請人無需再提交"移民紙"作為入籍申請的證明。由于新例已在本月11日實施,申請人需要使用已更新的申請表及申請指引,因為新表格及指引是依據(jù)新的入籍法修訂而制作。
除"移民紙"的要求取消后,有申請人亦發(fā)現(xiàn),舊表格在語言能力證明的部分,其中一個選項是"在加國以外,以英或法語完成的中學(xué)或大專院校文憑、證書、成績單"作為語言證明,但新的表格卻刪去這一選項。有申請人擔心,移民部是否不再接受以海外取得的畢業(yè)證書作為語言證明。
聯(lián)邦移民部回應(yīng)指,申請人仍可提交上述所指的證明。而有關(guān)語言能力證明的詳細要求,申請人可參閱移民部網(wǎng)站,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citizenship/language.asp。
來源:綜合網(wǎng)絡(luò)